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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助推扶贫攻坚

来源:安徽法制报    时间:2018-07-13 18:06:02    

阜阳市颍东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纪实








□聂学剑陈峰聂晓静郭跃东

  2018年6月,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文件,阜阳市颍东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近几年来,颍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以开展“法治扶贫”为平台,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颍东区号召党员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树立法治扶贫理念,提高依法治贫能力,努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颍东区司法行政部门打基础,造氛围,强理念,重举措,千方百计引导广大干群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促进各项扶贫工作依法开展,让法治成为加快脱贫攻坚的助推器。

浓郁的法治氛围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颍东区实施“七五”普法,夯实扶贫攻坚的法治基础,进一步加大对区委、区政府转发的《中共颍东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定》的宣传力度,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扶贫对象明确了全区“七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思想上树立起法规意识和依法扶贫、靠法脱贫观念,从而在工作中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颍东区司法局组织购买了“七五”普法读本送到区乡村法治骨干和每一个村民组,把法律知识的普及作为推动扶贫工作的着力点和抓手,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与此同时,颍东区司法局牵头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扶贫工作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区直部门的重点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并与服务扶贫有机结合起来,使各执法单位围绕精准扶贫,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针对不同的节点和对象,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因地制宜地开展法治宣传,服务群众活动,真正为扶贫工作保驾护航。为严格依法办事在扶贫工作提供鲜活的生动教材,从而使扶贫工作在法治的框架下顺利进行。

  在此基础上,颍东区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习惯,解决法治思维能力不强的问题。通过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定期组织颍淮大讲堂颍东分讲堂、法治报告会等活动,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培训力度。制定下发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学法内容、要求、考试考核、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提高其法治思维和用法治方式解决扶贫工作中问题的本领。同时区委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尤其注重考察识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服务扶贫工作的能力,使一批法治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颍东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法治引领,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扶贫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始终坚持从法治角度看扶贫,以法治的头脑想扶贫,用法治的方法抓扶贫,使扶贫工作始终合法依规。凡重大扶贫政策出台和制度制订都于法有据,涉及法律规定的扶贫领域,都必有法律或法规授权,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规范化、制度化。从事扶贫工作的部门和有关方面在履职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保证各项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策措施在法治制度下运行。

  作为司法行政职能部门,颍东区司法局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为贫困户开辟公平正义的绿色通道。为切实落实好法律援助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颍东区司法局印制了60000余份《法律援助指南》和有关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一系列便民手册,印制了标有“12348”及宣传口号的便民袋、雨伞等宣传用品,扩大法律援助在扶贫群众中的知晓率。放宽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标准,将收入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人群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列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将贫困户列入法律援助数据库,适时更新,减少审核程序,对贫困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并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在土地、财产纠纷,权益维护、矛盾调处等方面提供全部免费法律服务。仅2017年,全区办理的933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直接涉及贫困户和老年人、妇女、儿童、低保户、残疾人的就有371件,占百分之四十。而另外562件案件中,农民工仍占有一定的比例。法律援助工作在贫困户中得到普遍好评。

  颍东区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扶贫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大局,以平安创建为总抓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坚持每年“综治宣传月”活动与扶贫工作严密结合,区、乡、村三级广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扶贫中存在的问题。狠抓区、乡、村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的规范运转,真正使平台成为了解民生民怨的前哨、化解矛盾纠纷的阵地、连接党和群众的桥梁,使扶贫工作同解决矛盾纠纷相得益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人民群众在扶贫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注重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做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警民联调并用,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社会矛盾减存量、防增

一封法治扶贫倡议书把扶贫攻坚工作做深推广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颍东区委、区政府把法治元素有机地纳入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11月,颍东区就印发了《法治扶贫倡议书》,倡议书提出:全区现阶段最大的政治、最主要的任务和最重要的责任,是扶贫攻坚工作。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实现脱贫目标,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法治扶贫”,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此,作出倡议: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照法规和政策制定各项扶贫措施,并依法推动落实,依法实施监督,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扶贫工作,各项扶贫措施在阳光下运行。倡议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树立法治扶贫理念,提高依法治贫能力,努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广大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促进各项扶贫工作依法开展,让法治成为加快脱贫攻坚的助推器。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依法推进村级扶贫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识别精准、退出有序,各项扶贫措施和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让广大群众信服。

  同时,倡议区直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服务群众。深入开展“七五”普法、“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活动,开办普法培训班,大力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依法落实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脱贫等政策,确保精准扶贫取得成效。深化全民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争取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传承传统孝道文化,开展“孝心村”建设和“颍东好人”“五好家庭”“好媳妇”等评选活动,形成全社会尊老爱老养老的良好风尚。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勤劳朴实的美德,宣传自力更生脱贫典型,开展扶志、扶智专项行动,增强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倡议书发出后,很快在全区干群中引起强烈反响。各行各业,各部委办局及乡镇、村庄,处处响起法治的声音。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时度势,乘势而上,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教育作用,把扶贫与扶智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紧密结合。围绕不同节点,不断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赋予法治宣传教育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利用“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同时,把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融合,与传统道德教育有机融合,利用区法治文化公园和一大批不同类型的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宣传设施,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通过组织法治专题报告会、法治文艺演出,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经典朗读等活动,形成独有的颍东特色文化教育。在中国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便民惠民活动,如春节前开展写春联、帮助贫困户包饺子、端午节包粽子比赛等,把对贫困户的生产帮扶和生活帮扶有机结合,得到群众认可。同时还把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公益普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普法注入扶贫工作,发挥普法群、基层法律服务群作用,加入宣传扶贫内容,给法治宣传教育注入了时代特征,营造了扶贫工作的深厚氛围。

  颍东区司法行政部门靠前行动,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扶贫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搞好扶贫工作重点在村,难点在村,而村级又是政策理论水平和保障能力较薄弱的环节。工作中认真总结近年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发挥法律顾问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工作法规制度,培养“法律明白人”,助力村规民约的修订,帮助村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依法维权、解决诉求,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合规合法,确保了扶贫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多措并举推动脱贫攻坚出效益

泛宣传发动,因地因事因时科学施策,针对不同情况,特别是扶贫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果断处置,从正反两方面树立扶贫工作中的典型人物,用具体的典型案例教育影响群众。积极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设“天网工程”“蓝天卫士”,实现全覆盖。同时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植入综治工作(本报曾以《孝道文化根植乡村》为题报道),推动了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提升了群众对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在工作中,颍东区认真落实矛盾纠量、控变量上取得了扎实成效,推动扶贫工作良性发展。

  颍东区认真组织开展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配好村“两委”带头人,制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 “四实行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得到切实落实,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得到保障,“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作用发挥效果明显,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了“领头羊”“主力军”和 作用。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颍东区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结合全区实际,切实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提出在“七五”普法中实施“法治扶贫”的工作要求,深入结合基层乡村法治建设的普遍规律和特点,力将“法治扶贫”短板补齐,因地制宜地推进“普法”+“扶贫”工作总进度,在“横轴”上提速加快法治扶贫脚步的同时,不断深化“纵轴”上精细化法律助困的程度,下“针”功夫扶贫、助困、脱贫,将脱贫工作实实在在地砸下去,让更多的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景浮上来。

  “针”功夫务必“精、细、准”。颍东区为避免“大普法、广撒网”式法治扶贫的瓶颈制约,在“精、 准”细、 上琢磨新路子,摒弃“拿来主义”,真正将法治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因地施政”。法治扶贫工作要做到像“针尖”那么细致才能切实发挥出实效,颍东区为此制定了“精确定位困难群众,细致划分法律需求,准确给予法律帮扶”的法治扶贫工作总思路。组织普法志愿者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精准扶贫是什么、和 精准扶贫为什么、精准扶贫怎么办”为题,为贫困户作法治辅导,激励贫困户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常怀感恩之心,为年底实现脱贫摘帽而努力奋斗;就当前贫困户最关心的农村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抚养赡养等问题,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和自身工作经历向贫困户作宣讲。

  脱贫助困务必“实”到家。颍东区在推进“法治脱贫”的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精准,一个满意”的工作总基调,即“精准普法、精准脱贫、精准助困、精准帮扶,让困难群众满意”,法治脱贫、法治助困绝不弄虚作假,耍“花架子”“实”干到家、“实”干,为民。在贴近实际大普法、精准普法的工作中对于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涉诉难题进行分类引导,通过“法治+宣传”,做好贫困人口普法宣传。针对贫困人口学法用法需求,采取开展普法讲座、组织普法汇演、小手拉大手等不同形式,以贫困村干部、贫困户、外出务工回乡人员、留守老人、妇女、少年儿童六类人群为重点对象,法律书籍1.2万多册,上法治课近290多场,受教育人数50.4万人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80多场,参加人数3.5万多人;出法治宣传栏544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52多场次,图片展览46场次,出动法治宣传车约80次,播放法治宣传电视节目65次。在传统普法方式上结合“精、细、准”法律扶贫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式普法,从以前的“普法广撒网”逐步转变成“订单式”定向普法。

因地制宜全面开启“普法”“扶贫”模式+

在宣传普及国家基本法律的同时,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创造性开展了由公检法司四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先后组织40余家区直部门在相关乡镇举办了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区直部门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宣讲法律法规和扶贫政策,为每个贫困户送去法治宣传资料;组织全区12个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村村通广播定时播放法治节目;组织辖区人民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在贫困村举办法治讲座。普法春雨滋养了颍东大地,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近两年来,颍东区司法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送法扶贫”活动。全区共印发宣传资料6.2万份,发行“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阜阳市颍东区委、区政府正以荣获此次“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为契机,乘势而上,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水平将持续提升,全区必将处处盛开法治之花。

  2月26日,15家中央驻皖和省、市级媒体组成的采访团走进颍东区,开展“法治扶贫助力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采访活动

  ▲5月26日,司法局长郑建民到大坝村张贴《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宣传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

  ▲6月14日,市政协副主席、颍东区委书记顾恒中到袁寨镇同庄村康庄走访看望贫困户

  4月10日,颍东区司法局到口孜镇大坝小学开展法治扶贫宣传活动

  4月26日,颍东区召开脱贫攻坚“重精准、转作风、补短板、创一流”专项整改行动动员会

  6月17日,颍东区司法局、颍东区文广新局主办的“青青粽叶香浓浓帮扶情——颍东区法治扶贫暨宪法知识宣传系列文艺演出”受到群众欢迎,

资料链接之一:颍东区法治扶贫经典小案例


A:法律援助牵手脱贫攻坚

  周某,是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一户贫困户,夫妻双方年事已高,身体均有毛病,长年吃药,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周某有一弟弟,在同一个村居住,父母在世时,与周某一块生活,其兄弟相安无事。父母去世后,遗留了几分宅基地和荒地,后因旧城改造土地被征迁,政府给予了一定的补偿款,但均被其弟弟领取,周其认为不合理,父母遗留的东西自己也应该有份,向弟弟索要却被拒绝,此事成为周某的一块心病,社区多次调解均没有结果,周某试图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打官司的费用又让他望而却步。

  然而,一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单页,让周某看到了希望。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辖区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可以优先受理,免予经济审查。”8月10日,周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向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将相关政策、法规一一告知周某。在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受理了周某的援助请求,并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法律工作者专门办理周某的诉讼请求,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B:贫困户杨炳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杨炳武, 64岁,男, 系前进村2017年预脱贫户,家中贫困人口三人。2016年5月6日,受援助人在砖厂工作时被机器挤伤右上肢,造成右肱骨开放性骨折伴肌肉断裂、右上臂血管、神经、肌腱断裂。住院17天后出院,花去医疗费20000多元,并需二次手术。司法鉴定中心对杨炳武伤残程度和三期时限进行鉴定,出具了伤残等级为七级,休息期为380日、营养期120日、护理期180日的鉴定结论。杨炳武出院后休息了三个月,去取工资时发现,久固建材厂没有发工资,于是要求建材厂进行补偿。

  2017年1月20日,杨炳武找到杨楼孜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本案在鉴定做出后,杨炳武找律师初步计算了补偿费,低于20万元,不能接受,久固建材厂也基于部分情况进行了咨询,认为9万元就赔偿到位。一方是扶贫户,家中目前三口人,杨炳武夫妇加老爹,且三人年龄已大,另一方的底线又很难突破,司法所调解遇到了难度。为此,司法所询问了责任划分和几个律师的办案经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司法所的多次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久固建材厂除去已支付的医疗费后,另外一次性支付杨炳武补偿费14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资料链接之二:区法院“背包法庭”受欢迎

  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指导作用,颍东区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步入常态化,院庭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并且创新形式,选取典型、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群众身边开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7年10月11日,颍东区人民法院将“背包法庭”开在颍东区新华办事处杨庄村村委会办公室,在杨庄村村委会的大力配合和近30名村民的见证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主审的一起赡养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原告宁某育有两子两女,被告张某系长子,原告年事已高,并身患残疾、无劳动能力,经亲戚调解,协议原告将自有房屋全部交给被告,由被告负责为原告提供住处,后因房屋被征收,兄弟间引发矛盾致原告暂居在次子家中,原告状告被告不对其尽赡养义务,要求法庭查明事实,为其主持公道。在庭前调解中,因兄弟间矛盾积怨已深,各方都在诉苦,调解十分困难。院长李德一行来到杨庄村村委会办公室。虽然下着大雨,仍有近30名村民到场旁听庭审,还包括外村村民到场参加。庭前,合议庭成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情理并重。在录像、打印等各项设备检验完毕后,背包法庭”“ 全程留痕,在镜头下,旁听群众坐得笔直,既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走动,当事人也合理合法地表达自身诉求,经过庭上的各自陈词,以及人民陪审员的合议,这场赡养纠纷当庭调解结案。李德院长从尽孝道、弘扬传统美德的角度对旁听群众进行现场普法教育,对有疑问的村民面对面答疑释法。前来听审的村民都说:张家的事我们早就听说了,“ 村里人咋说的都有,今天能在村里开庭,才了解到底是咋回事,看来凡事要相信法律,这种方式真不错。“”冷冰冰的书本理论我们搞不懂,像这些赡养、邻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最欢迎。”针对性强的“背包法庭”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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