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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不能再任性!德州市公安局集中开展大型犬、烈性犬整治行动

来源:山东德州公安    时间:2018-07-20 10:00:36    

  近年来,城市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公园里、商场里、超市里、公交车上甚至餐厅里到处都能见到狗的身影,养犬已经成为不少市民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然而这种行为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一些困扰,宠物狗随地大小便、恶狗伤人、犬吠扰民等乱象丛生。

  近期

  我市因养犬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

  特别是针对大型犬、烈性犬

  违规饲养的问题

  频繁接到群众投诉!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养犬行为,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保障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市公安局决定于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市区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活动,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收缴处理一批大型犬、烈性犬,对违规养犬的行为给予打击处理,实现市区无大型犬、烈性犬的目标。

  二、整治的重点范围

  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民楼院。

  三、工作措施

  (一)进行日常巡逻检查。三区公安分局统一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夜间普查登记、白天整治为主。在社区居民遛狗的高峰时段、地段,进行查处。如发现家庭、单位、工地等处违规豢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限期两天内自行处理,对限期不予处理的犬只,坚决予以收缴。

  (二)对大型犬、烈性犬、无主流浪犬进行收容。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无主流浪犬,视情采取妥善方法予以收容处理,对在居民区发现的大型犬、烈性犬等禁养犬,限期犬主在两天内自行处理,对逾期不处理的,依据《德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对犬主处50-5000元的罚款,对犬只进行收容。

  为确保工作效果,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市局将于8月1日-8月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大型犬、烈性犬、无主流浪犬集中收容行动。

  (三)对群众举报调查反馈。群众可通过12345德州市民热线、德州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或来信来电等方式,举报反映违规养犬行为。对予被举报的行为,民警将予以调查,不违法、违规的,进行劝导;违法、违规的,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民警将对犬只扰民、伤人案(事)件引起的治安案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

  对屡次违规养犬或存在其他严重违法养犬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

  请各位市民自觉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美好家园

  请仔细阅读以下

  “文明养犬倡议书”

  文明养犬倡议书

  (▲上滑查看▲)

  一:及时给您的爱犬上户口,办证,这是政府部门对养犬人的基本要求。

  二:坚持每年定期为犬类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三:不带犬类进入公园、学校、商场、机关单位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遛狗使用牵引带,有伤人等不良记录的犬类(大型犬尤其注意)外出时应使用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2米)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

  五:以合作积极的态度承担因犬类管理不当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如抓伤他人、咬伤他人或损坏公物等;

  六:及时清理您爱犬粪便,并妥善处置;

  七:深夜、清晨避免让您的爱犬吠叫影响他人休息;

  八: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犬类,如同乘人害怕狗,就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

  九:善待犬类,不长期囚禁、拴养犬类,不虐打犬类;

  十:尽量为犬类创造终生养护的条件,绝不遗弃。

  十一:一旦发生因移民、搬迁、生育等不得不放弃养犬的情况,必须提前为犬类寻找到可靠的新主人,同时要求其遵守本倡议;

  十二: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给犬类进行绝育手术,以避免犬类的数量增长过快;

  十三:如爱犬发生疾病或身体受到意外损伤,应及时为其提供就医治疗,绝不因此遗弃犬类,如实在难以治愈的绝症,应与医生协商后,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十四:积极学习科学养犬的相关知识。为爱犬进行最基本的护理及训练,如洗澡、服从、训练不扑咬生人等;

  十五:当遇到不文明养犬的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量影响他向文明养狗看齐,共建我们美丽的家园!

  十六:养犬前请三思而定,真正有能力照顾好狗只才饲养;养犬后每天抽时间陪伴它们,进行正确的社交训练,细心照顾好它们的一生,永不离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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