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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分级的那些事儿,你所不知道的详细信息【强烈推荐收藏分享】

来源:残疾人服务平台    时间:2019-03-20 17:02:46    

  最近后台有残友留言,希望能够看到关于残疾分类及分级标准,小编抽空收集了关于《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国家标准,分享给大家做参考。

  以下为标准详细内容: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因身体结构、功能的损害及个体活动受限与参与的局限性称之为残疾,在精神、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为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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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分类

  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1

  视力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眼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2

  听力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3

  言语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流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包括:失语、运动性构音障碍、器质性构音障碍、发声障碍、儿童言语发育迟滞、听力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口吃等。

  注:3岁以下不定残。

  4

  肢体残疾

  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主要包括:

  a)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b)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c)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5

  智力残疾

  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6

  精神残疾

  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7

  多重残疾

  同时存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

  关于残疾分级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

  视力残疾分级

  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

  图源:摄图网

  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视力残疾分级见表1。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听力残疾分级

  听力残疾分级原则

  图源网络

  按平均听力损失,及听觉系统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配戴助听放大装置)。

  注: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dB 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分级

  图源网络

  按各种言语残疾不同类型的口语表现和程度,脑和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

  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言语残疾二级

  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三级

  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四级

  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肢体残疾分级

  按人体运动功能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的程度分级(不配戴假肢、矫形器及其他辅助器具)。肢体部位说明如下:

  1)全上肢:包括肩关节、肩胛骨;

  2)上臂:肘关节和肩关节之间,不包括肩关节,含肘关节;

  3)前臂:肘关节和腕关节之间,不包括肘关节,含腕关节;

  4)全下肢:包括髋关节、半骨盆;

  5)大腿:髋关节和膝关节之间,不包括髋关节,含膝关节;

  6)小腿:膝关节和踝关节之间,不包括膝关节,含踝关节;

  7)手指全缺失:掌指关节;

  8)足趾全缺失:跖趾关节。

  肢体残疾一级

  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

  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级中的情况除外);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

  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级中的情况除外);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

  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后凸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手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小于等于1300 mm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智力残疾分级

  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按0~6岁和7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发育商、智商和适应行为分级。

  0~6岁儿童发育商小于72的直接按发育商分级,发育商在72~75之间的按适应行为分级。

  7岁及以上按智商、适应行为分级;当两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级时,按适应行为分级。WHO-DASⅡ分值反映的是18岁及以上各级智力残疾的活动与参与情况。智力残疾分级见表2。

  表2:智力残疾分级

  级别

  分级标准

  发展商(DQ)0~6岁

  智商(IQ)

  7岁及以上

  适应性行为(AB)

  WHO-DASⅡ分值

  18岁以上

  一级

  ≤25

  <20

  极重度

  ≥116分

  二级

  26~39

  20~34

  重度

  106~115分

  三级

  40~54

  35~49

  中度

  96~105分

  四级

  55~75

  50~69

  轻度

  52~95分

  智力残疾分级

  18岁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依据WHO-DASⅡ分值和适应行为表现分级,18岁以下精神障碍患者依据适应行为的表现分级。

  精神残疾一级

  WHO-DASⅡ值大于等于116分,适应行为极重度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多重残疾分级

  按所属残疾中残疾程度最重类别的分级确定其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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